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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厨房国家规定标准?

234 2024-03-25 06:19 admin

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(试行)》规定,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,保障动物性食品、植物性食品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。

、通俗解读

(1)所谓粗加工场所即为洗菜、洗肉、洗鱼及炒菜前加工的地方。最关键的要求是,保证蔬菜、肉类、鱼类分开水池清洗。更进一步来说,三类水池至少各有1个,如果1个不够用,分别多设置几个,重点是要满足实际需要。

(2)规模较大的餐厅洗菜、洗鱼、洗肉最好分开隔间或隔区,规模较小的餐厅各类粗加工水池可不隔间或隔区。

(3)规模实在太小的餐厅,比如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,一般厨房面积在8个平方左右及以下,受厨房面积限制,无法设置3个固定洗菜池,可以购买几个移动的水盆代替固定水池,保证洗菜、洗肉、洗鱼分开。不允许将水盆放在地上洗菜,应当放在操作台上。

(4)各类水池(水盆)要进行标识,比如洗菜池、洗肉池、洗鱼池或盆等。

(5)当然,如果餐厅总部设置了中央厨房加工配送半成品,或者采购已经粗加工好的半成品,餐厅不需要或者只是进行少量粗加工,则可以不设或少设粗加工水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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