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固定资产》确认原则理解,如果贵公司食堂不对外经营的,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,直接计入“管理费用-职工福利”科目处理。
如果对外经营的,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,计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食堂的厨房设施计入固定资产,计提折旧进入福利费用分录是:
借:固定资产—厨房设施贷:现金(存款)
计提折旧:
借:折旧贷:应付福利费用职工福利费建了食堂应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,并纳入企业正常资产管理,并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。
同时,这部分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可以计提折旧,但不得在税前扣除,因为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已经在计提环节从当期利润中扣除了,这里将不再于税前扣除,否则将是重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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